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將本院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海洋地質調查院是直屬廣西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的綜合性地勘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下設海洋地質調查所、海洋地質方法所、綜合地質調查所、地質環(huán)境與資源調查所等主要業(yè)務部門。主要承擔海岸帶、海洋、島礁綜合地質調查,開展海域礦產資源勘查、海洋地質環(huán)境監(jiān)測、海洋地質災害防治、海洋地質科普教育及相關海洋地質工作。
我院圍繞向海經濟對海洋地質的工作需求,大力開展基礎性公益性海洋地質調查、海洋礦產調查、海洋地質環(huán)境監(jiān)測、海洋地質災害防治、海洋地質科普教育及海洋地質科學研究等工作,近年來承擔完成30多項海洋地質項目,為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沿海重大產業(yè)發(fā)展和向海經濟發(fā)展規(guī)劃、海洋功能區(qū)劃、海洋地質環(huán)境保護、海洋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海洋重大工程建設等方面提交一批急需的海洋基礎地質資料及礦產資源勘查成果。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實名編制工作人員11名,具體崗位要求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海洋地質調查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文末獲取附件1)。
三、報名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素質好;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愛崗敬業(yè),責任心強;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六)高校畢業(yè)生包含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和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其中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年齡、工作經歷及年限等要求的時間計算,均以報名首日(2022年12月12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全日制學習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八)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海洋地質調查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文末獲取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二)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開除未滿5年的人員;
(三)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或因違法或違紀正在被查處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六)現役軍人;
(七)在讀的高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八)專業(yè)不符合所報考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關要求的;
(九)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發(fā)布地址
(一)本次公開招聘公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調整崗位招聘條件、延長報名時間、調整招聘安排等情形的在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網站(http://dkj.gxzf.gov.cn)發(fā)布。
(二)本次公開招聘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延長報名時間、成績公布、考試通知、進入各招聘環(huán)節(jié)名單等具體事宜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網站(http://dkj.gxzf.gov.cn)和本院辦公區(qū)域發(fā)布。
五、招聘流程
(一)報名方式。
1.采用現場報名或郵寄(郵政EMS快遞)材料方式報名。不接受電話或電子郵件等其他形式報名。
(1)郵寄材料指定使用郵政EMS快遞,收取復印件材料。
(2)現場報名及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12月12日 —12月13日 (2個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報名期內,未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可以直接改報其他崗位。
現場報名及現場資格審查地點:廣西北海市貴州路20號廣西海洋地質調查院辦公樓二樓門樓會議室。
現場報名人員需按要求填寫疫情防控承諾書(文末獲取附件3)及提供個人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截圖,顯示有“可正常通行”等字樣。
2.郵寄材料的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采用郵寄方式報名的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為考試的前一天。
3.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A4紙),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1)雙面打印《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海洋地質調查院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簽名處必須是手寫簽名;
(2)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貼在報名表上;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職稱或職業(yè)資格證書等材料復印件;
(3)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單位工作經歷證明或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和個人《養(yǎng)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工作經歷年限須按足年足月累計,若工作中斷但累計工作月份達到招聘崗位要求工作經歷時間的,亦視同符合該項要求;
學歷學位材料還應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學籍學歷查詢證明、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的學位信息查詢證明。其中:海外留學畢業(yè)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認證書復印件,還須提供由第三方專業(yè)的正規(guī)翻譯機構翻譯成中文并加蓋翻譯專用章的成績單復印件,否則取消報考資格。
4.報考人員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核、考核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如有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5.郵寄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廣西北海市海城區(qū)貴州路20號廣西海洋地質調查院勞人科
郵政編碼:536000
收件人:藍春燕
聯系電話:0779-2205763、13707790371
6.在報名資格審查期內,采用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報考人員在考生承諾欄內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原件以及相關資格驗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7.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期內,未通過報名及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根據報名及資格審查意見對個人信息進行修改完善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后已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8.考試收費。本次考試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二)資格審查
1.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初審報考人員的年齡、專業(yè)、學歷、學位、職稱、工作經歷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報考人員年齡算至報名首日,專業(yè)分類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2年版)》(附件4)。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報考人員必須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3.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凡發(fā)現報考人員與崗位要求的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資格審查由本院紀律監(jiān)督小組全程監(jiān)督。
4.資格初審結果于報名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網(http://dkj.gxzf.gov.cn)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查詢,不再個別通知。
(三)開考崗位的確認和公布
1.本次公開招聘崗位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不少于1:3。
2.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最多可延長一次報名時間。延長后仍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自治區(qū)地礦局網站發(fā)布變更公告。同時在3個工作日內采用打電話并發(fā)送電子郵件或短信的方式告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已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無需二次報名,報名方式不變。
(四)筆試
1.本次招聘崗位均為直接面試崗位,為保證面試質量,同一招聘崗位(由同一組考官考評)面試所需時間(進入面試人員數量與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時限之積)超過8小時的,則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進行擇優(yōu)篩選后再進行面試。
2.筆試的具體安排,以本院在自治區(qū)地礦局網站(http://dkj.gxzf.gov.cn)發(fā)布的筆試公告為準。公告發(fā)布日距筆試日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面試
1.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的確定
確認開考的崗位,所有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確認開考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的崗位,每個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2.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網站(http://dkj.gxzf.gov.cn)上發(fā)布。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如有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面試。
發(fā)布面試公告的時間:距面試之日至少5個工作日。
準考證發(fā)放:面試前1天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及報名時郵寄的證書等材料原件到廣西北海市海城區(qū)貴州路20號廣西海洋地質調查院勞人科領取準考證,同時對用郵寄方式報名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
3.面試形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及潛在能力。
4.面試成績相關事項
面試滿分100分,經自治區(qū)人社廳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進入下一程序。所有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面試成績現場宣布,并于當天面試結束后,在本單位工作區(qū)域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網站公布。
5.面試時間和地點
待定。具體見面試公告。
(五)考核
1.面試結束后,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考核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增加了筆試環(huán)節(jié)的崗位總成績按面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直接考核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即為考核人選。
2.考核可以采取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查閱檔案、同考核對象面談,以及聽取所在學校、工作單位、社區(qū)(村)情況介紹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對于在職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考核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指定時限內無法提供的視為放棄考核資格,本院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結果順次遞補考核人選,僅遞補1次。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4.出現考核不合格或者放棄情形的(其中自愿放棄考核資格人員須提交一份本人親筆簽名的“自愿放棄考核資格申請書”),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1次。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5.在考核中發(fā)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2)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違法違紀問題;(3)發(fā)現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4)發(fā)現考生信息虛假或隱瞞的;(5)重要檔案材料不全、不真實,以及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
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考核結果,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照《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guī)〔2019〕1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指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醫(yī)療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號)文精神執(zhí)行。體檢由本院統(tǒng)一安排在北海市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情形的,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僅遞補1次。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按招考崗位計劃數與考核人選1:1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專業(yè)、學歷學位、招聘崗位名稱、擬聘崗位等。因無考核、體檢合格人選或報考人員本人自愿放棄而被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在公示中注明。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本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同意,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并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制度。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關于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示期間,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嚴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公開招聘工作
為保障廣大考生、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安全進行,根據自治區(qū)和北海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考試全程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要求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本院將及時在自治區(qū)地礦局網站(http://dkj.gxzf.gov.cn)發(fā)布公告,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本次防疫的措施和要求如下:
(一)考生應在筆試考試前14天申領“廣西健康碼”,并自我健康觀察14天,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不出國(境),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及時更新“廣西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tài)。
(二)參加考試考生自備一次性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應按要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點、考場應全程佩戴口罩。
(三)進入考場時,考生應保持人員間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體溫測量,亮綠碼或掃碼進入?!皬V西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及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的考生方可進入考場。
(四)考生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1.考試當天,“廣西健康碼”非綠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非綠碼或現場測量體溫≥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解除隔離紙質證明的;
2.考生前21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
3.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以及時空伴隨者,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
4.考前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市、區(qū))或直轄市的街道/鎮(zhèn)旅居史、本土疫情發(fā)生所在設區(qū)市或直轄市城區(qū)旅居史,正在實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及居家健康監(jiān)測的;
5.現場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綜合研判不具備考試的。
(五)考生在領取準考證前應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guī)定和疫情防控相關要求,承諾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并遵照執(zhí)行??忌I取準考證即視同為認同簽署承諾。
(六)考生有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
具體要求以考試當日北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招聘考試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guī)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
(二)本次招聘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0779-2205501
郵箱:gxhydzdcyjw@163.com(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海洋地質調查院紀委)。
本公告由本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不盡之處,可電話咨詢。招聘單位招聘工作聯系人:藍春燕、李晉,聯系電話:0779-220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