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孟海關是隸屬于南寧海關的正處級中直單位,轄區(qū)范圍為百色市那坡縣。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協(xié)管員9名。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相關要求等詳見《平孟海關用協(xié)管員(縣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詳見附件)。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具備《崗位簡介表》中的年齡、學歷、專業(yè)等基本條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現(xiàn)役軍人;
2. 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或近五年受過治安處罰的;
3. 參與過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等活動的,或直系親屬三代內因參與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動被判刑或勞動教養(yǎng)的;
4. 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中等或高等教育學籍的;
5. 因嚴重違反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6. 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 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失信聯(lián)合懲戒的;
8. 2023年12月18日前,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的人員,或國家和自治區(qū)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機關單位的人員;
9. 其它不良行為,不宜從事海關用協(xié)管員工作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應聘者請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時30分之前通過電子郵箱報名。(電子郵箱:pmhgbgs@163.com)。
(二)資格審查:招聘工作組根據(jù)任職條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后參加考試,未通過資格審查者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
(三)考試:2023年12月19日招聘工作組組織考試,上午筆試,下午面試,筆試時間為10時至12時,筆試合格后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為當日下午15時開始至全部筆試合格人員面試結束。考試地點待定。
(四)筆試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公共基礎知識;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及實操技能(結合不同崗位,組織差異化場景模擬及實操演示)等,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日告知考生。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如考試總分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試成績均相同,則另行組織加試,根據(jù)加試成績排序。
(五)錄用:擇優(yōu)確定錄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辦理政審、體檢等其他錄用前工作。
四、有關說明
(一)應聘者按要求提供一寸標準證件彩照2張、個人簡歷1份;身份、學歷證書(具備查詢條件的,一并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明1份)或直接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明1份、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及復印件各1份;電子郵箱報名請打包以上材料掃描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一寸標準證件彩照可在考試時提供),考試前攜帶以上證件原件以備再次核查。
(二)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招聘過程中,凡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有任何弄虛作假或者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未能通過上一環(huán)節(jié)(審查、筆試、面試、實操、考察等)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考察工作參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待遇及身份
(一)待遇:按那坡縣一類崗位相關規(guī)定(2000元/月)執(zhí)行,代繳五險,個人部分從工資扣除;用人單位將根據(jù)崗位情況和工作表現(xiàn),有技術性要求的,給予適當?shù)募夹g性補助,獲得月度考核之星稱號,給予相應獎勵。
(二)身份:聘用工作人員(地方單位組織簽聘用合同,平孟海關為用人單位)。
六、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776-6807628。
監(jiān)督電話:0776-680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