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職場問答

  • offer是什么意思?在興安具有法律效力嗎?

    15*******60
    2022-03-16
    3個回答
    16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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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已有 3人回答

  • 13*******21 2022-03-16
    公司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約,即向應聘者發(fā)出的簽訂勞動合同的請求。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的,要約不得撤消。應聘者為了實現(xiàn)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已經辭去了原先的職務,即已經為履行勞動合同作了準備工作。這份要約公司已經不能撤消了。如果要撤消,必須承擔因此給應聘者帶來的損失。

    對于收到紙質offer的應聘者,要注意offer上是否有有權人的簽字或公司蓋章。如果應聘者得到的只是一張簡單打印的紙,可能出現(xiàn)無法得到認可的情況。

    如果公司的offer沒有明確入職時間,建議先與公司確認入職時間后再辭職。因為沒有明確時間的offer在法律上是可撤消的。
  • 19*******46 2022-03-16
    公司offer中的必備內容
    1、關鍵錄用條件、薪酬待遇

    一定要清晰明確,不允許出現(xiàn)模棱兩可的情況,否則就是存在失責行為。

    2、Offer有期限限制

    要求候選人收到此錄用offer后的幾天內要給予回復,即在某年某月某日前予以回復,期滿前未予以回復確認,該錄用offer自動失效。

    3、候選人報道時需提供的材料

    除基本材料外(身份證復印件、離職證明、學歷證明、銀行卡),也可包括重要材料:體檢合格的證明等。

    4、勞動合同期限說明

    勞動合同期限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終于合同的終止之時。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實現(xiàn)勞動合同內容的保證。
  • 13*******38 2022-03-16
    offer,全稱是offer letter,漢語解釋為錄用信、錄取通知。所謂offer letter,還沒一個統(tǒng)一的名字,有人稱之為“錄取通知”,有人謂之“錄用信”,也有人稱為“邀約函”。

    以前一般是說外企或國外學校發(fā)的表達自己愿意錄用的一封格式類似的信件,后來很多人都把自己接到公司的“offer letter”,電話通知等一類的叫offer,被公司通知面試合格能夠錄用就說收到了offer,而真正發(fā)offer letter的也只是很正規(guī)的大企業(yè)。

    此外,也有人說offer是“錄取通知書加全額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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